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许可事项审批程序
一、办理程序
1、申请
2、受理
3、现场检查
4、审批
二、申请变更需提供的共性材料
(一)书面申请
(二)《变更〈药品经营许可证〉许可事项审批表》
(三)原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正、副本原件
(四)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
三、申请变更需提供的个性材料
(一)变更企业名称: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(二)变更经营地址:
1、经营用房使用证明;
2、平面布局示意图;
(三)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:
1、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;
2、变更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;
3、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任命(或聘用)文件;
4、学历、职称证书;
5、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。
(四)变更经营范围:
1、GSP认证证书;
2、经营场所、仓库平面布局示意图;
3、质保体系、文件制度目录
(五)变更隶属单位应提交:
1、上级批文或董事会决议;
2、新公司章程(指另立章程的企业)
四、承诺时限
1、受理: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要求的,药监部门随时受理。
2、现场检查:从受理之日起,药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。
3、审批:现场检查合格的,在7个工作日内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