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许可事项审批程序

 

一、办理程序

1、申请

2、受理

3、现场检查

4、审批

二、申请变更需提供的共性材料

(一)书面申请

(二)《变更〈药品经营许可证〉许可事项审批表》

(三)原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正、副本原件

(四)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

三、申请变更需提供的个性材料

(一)变更企业名称:
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
(二)变更经营地址:

1、经营用房使用证明;

2、平面布局示意图;

(三)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:

1、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;

2、变更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;

3、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任命(或聘用)文件;

4、学历、职称证书;

5、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。

(四)变更经营范围:

1、GSP认证证书;

2、经营场所、仓库平面布局示意图;

3、质保体系、文件制度目录

(五)变更隶属单位应提交:

1、上级批文或董事会决议;

2、新公司章程(指另立章程的企业)

四、承诺时限

1、受理: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要求的,药监部门随时受理。

2、现场检查:从受理之日起,药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。

3、审批:现场检查合格的,在7个工作日内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