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程序

一、   办理程序:

1、申请

2、材料审查
3、受理
4、现场检查
5、报省局认证

二、范围:

除血液制品、生物制品、大容量注射剂、小容量注射剂以外的其他剂型。

三、申报材料:

1、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
2、自查报告;

3、组织机构图;

4、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、部门负责人简历;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、技术工人登记表;

5、生产剂型和品种表;

6、企业周围环境图、总平面图、仓储平面布置图及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;

7、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;空气净化系统送、回风平面布置图;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;

8、申请认证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;

9、验证情况;仪器、仪表校验情况;
10、药品生产、质量管理文件目录;

11、省辖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洁净室(区)性能检测报告;

12、提供消防、环保证明。

四、承诺时限:

1、材料审查:收到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。

2、受理:通过材料审查时即为受理日。

3、现场检查: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,组织现场检查。
4、上报省局:通过现场检查的5个工作日内,报省局申请认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