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安全监管处
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组织开展生产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;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、药源性兴奋剂;监督实施药品生产、中药材生产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;根据授权办理药品生产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相关工作;监管药品委托生产;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。
政务公开事项:
相关工作文件:
连云港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
连云港市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(零售)审批程序
处长:王惠明
办公室:411
办公电话:0518-5836792
副处长:刘海燕
办公室:415(1)
办公电话:0518-858367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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