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(第568号)
根据国务院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局令第15号)的规定,我局依照《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实施标准》,对新浦区广场社区何积海眼镜店实施现场检查验收。验收结果评定为 合格 ,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0年7月29日至 2010年8月2日 止,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电 话: 0518-85836721 85454546 85868086
通讯地址:连云港市新浦郁州南路 2号
邮 编: 222006
企业名称 | 法定代表人 | 负责人 | 质量负责人 | 经营范围 | 注册地址 | 仓库地址 |
新浦区广场社区何积海眼镜店 | \ | 何积海 | 张莉莉 | 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.隐形眼镜润滑液 | 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2号振兴大厦前厅 | \ |
特此公示
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0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