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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09年度全市药学专业(药品)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

    关于报送2009年度全市药学专业(药品)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
   
    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连云分局、市药品检验所、市各有关单位:
   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印发〈二OO八年连云港市职称工作要点〉的通知》(连职称办[2008] 1号)要求,结合《江苏省药学专业(药品)主管药师、主管中药师资格条件(试行)》精神,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,现将二OO九年度我市药学专业(药品)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材料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
    (一)凡申报2009年药学专业(药品)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,申报材料经市各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,请于2009年8月31日前集中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逾期不予受理。外资企业、民营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,由单位推荐,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,方可按规定程序上报。请各单位抓紧布置,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、审核工作。
    (二)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、手续齐全、材料完整、书写清晰。
    二、申报人员范围
    从事药品研发、生产、经营、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    三、考评方式
    (一)初级:药学专业(药品)初级资格(包括中级初定)符合初定条件的按初定条件和渠道办理。
    (二)中级:根据职称部门关于逐步推行两级评审的要求,今年实行“考评结合”,申报者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内容。具体考试形式、内容、时间另行通知。
    四、申报评审条件
    初级:
   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年度考核均在“合格”以上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    员级:
    药学中专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。
    助理级:
    1、药学大专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;
    2、药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;
    3、取得双学士学位,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后可定为“助师”级资格。
    中级:
    (一) 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要求
   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年度考核在合格(称职)以上。
    取得药(中药)师资格后,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。
    1、年度考核基本合格(基本称职)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,延迟1年以上。
    2、受记过以上处分者,延迟2年以上。
    3、伪造学历、资历,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,延迟3年以上。
    (二) 学历、资历要求
   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    1、具备下列条件者,可申报评审:
    (1)获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学士学位及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药师(中药师)资格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。
    (2)取得药师(中药师)资格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,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,并且获得市(厅)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(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)。
    (3)对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因本人原因,未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允许其直接申报中级资格,任职年限按
    以下条件掌握:①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;②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。
    2、获得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(学位)者,经考核合格,可初定主管药(中药)师资格:
    (1)博士研究生学历(博士学位)。
    (2)硕士研究生学历(硕士学位)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。
    (三)继续教育要求
    取得药(中药)师资格后,按照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,参加以新理论、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,达到规定的要求。
    (详见连云港人才网http://www.lygrc. om:8181/zcfg.asp。) 从事中药研发、生产、经营、质量监督者不作职称外语要求。
    五、材料要求
    初级:
    (一)各有关单位汇总填写《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》
    一式2份(同时上报电子文档),请到连云港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://www.lygrc.com:8181/xzzq.asp;
    (二)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填写《初定专业技术
    资格呈报表》一式1份,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填写
    一式1份,请到连云港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:// www.lygrc.com:8181/xzzq.asp;
    (三)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复印件、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。
    中级:
    (一)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》(一式3份),并另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。
    (二)工作总结1份,总结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、能、勤、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,重点突出科研、创新、业绩(成果)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。
    (三)学历、职称计算机(信息化素质)考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、资格证书、聘书、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,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    (四)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参加业务培训、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。
    (五)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。
    (六)论文2篇。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(复印封面、目录、文章),交流论文应附原件和论文交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。撰写的论文应打印或书写1份,要求字迹工整。
    (七)《资格条件》中要求的其他业绩材料。
    (八)破格人员应由单位提交书面破格报告2份,要求打印,1份不装订,破格条件应真实具体。
    (九)按市统一样式要求填写《连云港市评审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》一式15份。
    (十)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》、《连云港市评审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》及各类证书、论文原件不装订,证书、论文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,其它材料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编上页码。
    (十一)凡需打印、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。
    以上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、盖章,请各单位如实、认真核对原件并签字。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市职称办印制的有关表格、材料目录表、材料袋等,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、整理装订。
    六、有关注意事项
    1、关于时间界限的确定:申报职称人员的任职年限(职龄)计算到2009年底,论文、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报送材料时间。
    2、收费标准:按规定收取评审和考试费用,中级300元/人,初级10元/人。
    七、联系方式
    电 话: 85825986
    地 址:连云港市郁洲南路2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处604室
   
   
    二○○九年七月九日